首页 如何培养人才 人才培养与保留,人才培养与保留的区别

人才培养与保留,人才培养与保留的区别

人才无忧网 如何培养人才 2024-04-29 16:28:37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人才培养与保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人才培养与保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5年前借调,现回原单位,原单位不接受怎么办?

可以去组织部门,出函要求单位无条件接受你。不过你被借调15年,对你来说确实也是不太容易了。单位的领导,都已经还了一批又一批的。不接受你,也是很正常。为了维护你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建议你还是去组织部你的娘家人找说法吧!让他们出马,替你撑腰就可以了。

人才培养与保留,人才培养与保留的区别

这种情况糟糕到这种程度,自己有很大责任。一副好牌打得稀巴烂。借调单位一般对被调单位都存在管理权限或一定的协调权限,十五年都不知道把关系理顺,说明你情商还是偏低。早该意识到长期借调这种关系的存在,对自己定位很难公正,比如单位与单位之间没法评定职级、待遇提升、培训学习、评功评奖等两头站又两头都不站的尴尬,你还能心安理得被借调十五年之久,对你无语了。借调初期找个时机,领导(代表组织)一句话就可以很好的为你落实身份或尽快将你退回。你都是单位上的人,这点都不懂,我真有点不相信!

看了朋友的提问,很令人不解。当年借调时正值青春年华,大有作为之时。事情到了如此地步,令人惋惜。

借调时,不知是出于自己的人生设计,还是领导或者单位工作需要?不论怎样说,借调,对大多数人来说,是可遇不可求的好事,15年是个很漫长的过程,在这期间,你既没实现借调时的愿望,又没抓住时机及时回原单位,很可能有诸多难言之处。不管是社会风气领导之过,还是自身之责,事已至此,悔之晚矣。愿君是位正直无私,不随波逐流的人。

不知朋友单位属于行政事业编制,还是企业性质?如果是前者,直接找组织部和人事局,如果是后者,你和原单位形成的有劳动关系,解决。咨询下律师,到劳动总裁或走法律程序

提问先生:你好!

己有130位热心人给了你正规的答卷。他们正规的按政策给你支了招。我不重复。从另一面与你交流。因隔山买牛。难免有错。错了请原谅。不必计较和较真。

我怀疑你是非正常借调!

我们单位1990年前后发生过此类事。

因借调比正式调动好办得多。人事管理放开后。于是好多合作商店的职工,县丝厂工人,蚕种场职工,农机厂工人等等。借调到我们单位。在有强派招工指标时(当年为解决就业压力,政府强派。)就给这些人转正。后来政府知道了,制止了。

也有少数因招工指标不够没转正的。我们单位是这样处理的。

1,能回原单位的,我们支付了一笔人才使用费和社保统筹费。送回了原单位。

2,原单位己破产,回不去的我们单位是给他们一次性买断,送他们自谋职业。(费用远高于他们自身单位的破产补偿费)

如果你真是非正常借调,可依法解决。

|,回原单位希望不大。因你一离开原单位后。原单位就没有了你的一切。是事实上己完全离岗。没给原单位创造任何价值了。

这种借调15年后,最终没有着落的事例几乎是微乎其微,基本是一个人工作的二分之一的时间都在借调之中,缘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所谓的借调,一般来说都是在上级部门的主导之下形成的,要么下级人员被上级部门借调,这样的借调一般来说不会发生回原单位不接收的问题。要么是在上级部门的协调下被借调到别的单位,在借调中被借调的人既不瞻前也不顾后,只知道埋头工作,但在15年之中变化之大,各种改革纷至沓来,也许是受到编制的限制,借调人员的各种关系都在原单位,始终未能调入新的单位,也许就是作为技术骨干借调,为他们培养和带出了不少技术人才,当足以支撑起一片天的时候,你的价值已经不大了,借调的单位已经不需要你了,便要求你回到原来的工作单位,而此时原单位早已是物是人非,没有几人了解当时的借调情况了,找上级部门又遇到了新官不理旧事,处于原单位回不去,借调单位赶你走的尴尬境地,当然也可能是经过多次的改革调整,人员精简,原单位的人员编制早己满员,或者还有超编的人员无法消化,那还有你的编制。怎么办,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到曾经主导借调你的上级部门,陈述你的基本情况,在他们的协调下问题会得到解决。如果不行只有走上访之路,经过逐级上访,相信问题最终会得到圆满的解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人才培养与保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人才培养与保留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相关资讯